7月29、30日,由县民族文旅广体局分管体育的副局长带队,全民健身中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一行五人对全县游泳池经营场所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这次主要检查了游泳池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士、救助人员的配备、安全生产制度、救生设施设备、证照办理等方面的内容。
在检查现场,执法人员对有违规行为的五家游泳池经营场所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对两家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游泳池经营场所,责令游泳池经营场所负责人立即停止营业活动。消除安全隐患,符合标准后,方可营业。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条例和标准,加强对游泳池经营场所的监管和检查。对违规经营的游泳池经营场所,将予以坚决取缔。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游泳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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